寻宝天行用户协议

寻宝天行用户协议

(注:协议中加粗条款请您重点阅读,如有不理解地方请参阅官网客服页面或与客服联系)

本协议系北京寻宝天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称“寻宝天行”)在向用户通过域名为xunbao178.com等网站(下称“寻宝天行网站”) 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以下简称为“产品和服务”)时与用户达成的关于使用“寻宝天行”产品和服务的各项规则、条款和条件,以下或称为“本用户协议”。“寻宝天行”网站仅作为“寻宝天行”为注册用户提供的进行虚拟物品交易的网络交易平台,并通过该平台向用户提供在线交易支持服务。

1.概述

1.1定义:

1.1.1“虚拟物品交易平台”是指“寻宝天行”为用户提供的集在线商品发布、在线商品交易、在线支付、在线充值等功能为一体的互联网交易系统。有关“寻宝天行”在线交易平台上的术语或图标的含义,详见“寻宝天行”网站“帮助中心”。

1.1.2“关联企业”指现在或将来与北京寻宝天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构成“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关系的企业。

1.1.3“用户”指愿意接受或实际上已经接受“寻宝天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个人,以下或简称为“您”。“寻宝天行”用户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人等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注册为“寻宝天行”用户或超过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从事交易,其注册行为及与“寻宝天行”之间的服务协议均自始无效,“寻宝天行”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用户,并追究其使用“寻宝天行”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

1.1.4“用户注册”是指用户按照“寻宝天行”规定的方法获得“寻宝天行”账户,并按要求填写实名认证等相关信息并确认同意履行相关用户协议的过程。

1.1.5“寻宝账号”是指用户为使用“寻宝天行”产品和服务需要注册及适用的相应账号及账号信息。

1.1.6“寻宝天行”交易的虚拟物品包括完美世界旗下网络游戏(手游、端游)账号及账号内的虚拟物品(游戏币、武器、装备),不包括软件、插件等。

1.1.7“经营行为”是指在平台经营性、持续性的进行交易并以此盈利的行为。

1.1.8“寻宝通行证”指用户为使用“寻宝天行”产品和服务需要注册及使用的相应账号及账号信息。

1.2 本协议是用户接受“寻宝天行”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寻宝天行”用户前或接受“寻宝天行”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详细地阅读本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1.3 在您注册成为“寻宝天行”用户以接受“寻宝天行”的服务,或您以其他“寻宝天行”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寻宝天行”的产品和服务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以及“寻宝天行”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寻宝天行”在单项产品和服务中所发布的公告、规则等),特别是其中与您的权益有或可能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及对“寻宝天行”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一旦您使用“寻宝天行”产品或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的所有约定以及“寻宝天行”公布的相关服务规则等,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您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1.4 随着经营情况的变化,“寻宝天行”有权随时更改本用户协议及“寻宝天行”各产品和服务的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用户协议及各服务规则时,“寻宝天行”将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于“寻宝天行”网站对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内容将公示在“寻宝天行”网站,并于公示七日之后正式实施。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或使用“寻宝天行”产品或服务前查询“寻宝天行”网站相关公告和站内信息,以了解本用户协议及服务规则的变化。若用户不同意本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寻宝天行”作出的修改,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寻宝天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寻宝天行”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用户仍继续使用“寻宝天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用户同意“寻宝天行”对本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

1.5 本协议仅系“寻宝天行”与您之间因使用“寻宝天行”产品和服务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涉及您与其他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2.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声明

2.1“寻宝天行”提供的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全部信息、资料、技术(包括相关的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均为“寻宝天行”或其权利人所有。权利人指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寻宝天行”提供的有关的信息、资料、技术(包括软件程序等)依法享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 除非事先获得“寻宝天行”或其权利人的合法授权,用户不得对任何该等信息、资料、软件、产品和服务进行修改、拷贝、散布、传送、展示、执行、复制、发行、授权、制作衍生著作、移转或销售。如用户未遵守本条款的上述规定,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且在不损害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寻宝天行”可立即终止向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用户必须销毁任何已经获得的上述信息、资料、软件或产品。

2.2“寻宝天行”拥有用户在使用“寻宝天行”产品过程中或用户在接受“寻宝天行”的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数据信息的所有权,但用户自行上传的交易商品信息、用户收款账户信息、个人身份信息除外。用户仅有权依据用户协议及有关规则使用上述数据和信息。

在“寻宝天行”提供的所有服务器上的数据(不包括用户上传的交易商品信息、用户收款账户信息、个人身份信息等)全部归“寻宝天行”所有。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在不影响用户正常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寻宝天行”有权决定保留或不保留服务器上的全部或部分数据。

2.3用户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认真阅读《“寻宝天行”知识产权规则》,并承诺将遵守该规则。对主张“寻宝天行”网站或产品存在可能侵犯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的情形,“寻宝天行”将依据《“寻宝天行”知识产权规则》予以处理。

您理解,对于有初步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投诉(通知),“寻宝天行”可能会视情况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屏蔽、断开连接、暂时中止对“寻宝天行”提供服务等限制交易、停止交易、公开警告、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发布商品信息等。

“寻宝天行”在此提示用户,如“寻宝天行”接到知识产权权利人关于您可能侵犯其知识产权权利的投诉,会通过“寻宝天行”网站或者您提供的有效电子邮件地址通知您,建议您及时按照《“寻宝天行”知识产权规则》向“寻宝天行”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寻宝天行”接到您的声明后,会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寻宝天行”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寻宝天行”将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您理解,《“寻宝天行”知识产权规则》所涉投诉(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将在“寻宝天行”网站予以公示。

3.资费政策

“寻宝天行”在提供产品和服务时,可能会对部分产品和服务向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 在此情况下,“寻宝天行”会在相关页面上做明确的提示。如用户拒绝支付该等费用,则不能使用相关的产品和服务。

对于“寻宝天行”的收费产品和服务,用户应该按照“寻宝天行”所公布的资费政策购买;否则,“寻宝天行”可以拒绝或立即停止向用户提供该产品和服务。

3.2 “寻宝天行”将有权决定并随时修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包括免费到收费的修改),“寻宝天行”可能会就不同的产品和服务制定不同的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也可能按照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不同阶段确定不同的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也可能不时地修改资费政策。“寻宝天行”会将有关产品和服务的资费标准、收费方式、购买方式、修改或其他有关资费政策的信息置于该产品和服务的网站页面予以公示,“寻宝天行”有权不对用户进行个别另行通知。

3.3为了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以及完整地使用“寻宝天行”的产品和服务的权利,用户应通过“寻宝天行”、“寻宝天行”官方合作伙伴等合法正规的途径购买寻宝天行的产品和服务,用户因通过非正规途径购买“寻宝天行”产品和服务遭受损失的,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4.账号和密码

4.1用户承诺其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本协议第1.1.3条约定的自然人,以其真实身份注册“寻宝天行”(“寻宝通行证”),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用户违反前述规定,其注册行为及与“寻宝天行”之间的服务协议均自始无效,“寻宝天行”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用户。 寻宝天行有权审查用户注册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账号的安全、有效;用户有义务妥善保管其账号及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账号及密码。任何一方未尽上述义务导致账号密码遗失、账号被盗等情形而给对方或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2用户申请注册成功后,“寻宝天行”自行分配给用户“寻宝通行证”账号。账号一旦设定就不可再为变更。每注册一个寻宝通行证账号,即一次合同缔约行为,成就一份独立的服务合同。但“寻宝天行”有权就同一用户名下的不同账号进行单独或整体的管理。

4.3个人资料

4.3.1用户在注册时应提供完整、详尽、真实的个人资料,若所提供的资料日后有变更,用户应及时登录账号进行更新及修改,“寻宝天行”也有权定期或不定期要求用户更新、完善其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用户以其真实身份注册后,需要修改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或账号密码的,“寻宝天行”应当按照本用户协议及“寻宝天行”相关服务规则及时、有效地为用户提供该项服务。若用户在“寻宝天行”留下的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或用户单独提供给“寻宝天行”的个人资料与用户在提供给“寻宝天行”合作游戏账号的个人资料不同,“寻宝天行”有权停止向其继续提供产品和服务。当用户向“寻宝天行”主张其拥有某账号时,若该账号在“寻宝天行”的身份信息记录与用户的身份信息有任何不符,“寻宝天行”有权不予认定该账号为该用户所有。

用户了解并同意:用户应当确保提供的个人资料无误,若提供的个人资料有误,造成异常状况发生时平台无法及时通知用户,由此造成的损失“寻宝天行”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3.2“寻宝天行”可以根据用户在与“寻宝天行”有合作关系的游戏的账号获得用户的个人资料,或“寻宝天行”也可要求用户在激活获得账号时提供完整、详尽、真实的个人资料。用户个人资料若有变更,用户应及时在“寻宝天行”以及与“寻宝天行”有合作关系的网络游戏账号中进行更新。

4.3.3 若用户在“寻宝天行”平台上从事经营行为,用户应主动按照国家法律及市场管理、税务等主管机关规定办理相关市场主体登记,“寻宝天行”有权要求用户提供身份、地址、联系方式、市场登记、纳税人信息等真实信息,也可为用户提供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方面的咨询建议,但“寻宝天行”收集用户经营信息不具有市场主体登记效力。若用户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市场管理机关要求的情形,拒不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寻宝天行”有权停止向其继续提供产品和服务。

4.4 在没有经过“寻宝天行”允许并登记的情况下,用户不得将账号及密码泄漏或提供给他人知悉,也不得将账号出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如因用户自身过错或用户计算机感染病毒或木马,而导致账号或密码泄漏的,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寻宝天行”(包括但不限于寻宝天行的网站和论坛管理人员、客服人员等)不会以任何方式询问用户的密码,所以用户不应对任何人泄漏用户的密码,不要多人共享同一个账号,不要安装非法或来路不明的程序。如果用户遗失了密码,“寻宝天行”针对处理此问题之服务保留索取额外费用的权利。

4.5若用户发现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异常使用的情形,应立即根据“寻宝天行”公布的处理方式通知“寻宝天行”,并有权通知“寻宝天行”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但用户在申请时应履行必要的手续,诸如提供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寻宝天行”核实用户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应当按照本用户协议及“寻宝天行”的相关服务规则等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用户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用户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寻宝天行”有权拒绝用户上述请求。

4.6 用户可以通过1)查看与编辑个人资料页,2)“设置”页面里的“账号与安全”页面来查询、更改、删除、注销寻宝天行账户上的个人资料、注册信息及传送内容等,但需注意,用户删除有关信息的同时也会删除用户储存在系统中的文字和图片。

用户删除账户或注销账户将导致用户的个人信息在“寻宝天行”前台系统中去除,使其保持不可被检索、访问的状态,或对其进行匿名化处理,“寻宝天行”将会对账户数据进行彻底删除,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政府的政策、命令等另有要求或为履行我们的合规义务而保留您的个人信息的除外。当用户重新用原账户个人信息在“寻宝天行”进行账户申请,其原账户数据将不会恢复。经寻宝天行确认用户的账户满足以下条件的,您的账户将被注销:(1)账户无任何纠纷,包括投诉举报和被投诉举报;(2)账户为正常使用中的账户且无任何账户被限制的记录;(3)账户内无未完成的订单、服务;(4)账户已经解除与其他网站、其他APP的授权登录或绑定关系。

4.7鉴于“寻宝天行”和其他与“寻宝天行”有合作关系的游戏的紧密联系,用户应该同时保证用户在相关游戏里的账号的正常使用以及账号安全。如因用户在相关游戏中的账号被停止使用或出现账号安全问题而导致用户“寻宝天行”账号发生异常的,“寻宝天行”不负任何责任。

4.8“寻宝天行”会向用户提供一定的免费或收费的保护账号密码的辅助工具,但用户知悉并同意:这些工具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账号和密码的安全,“寻宝天行”并不担保用户在使用此类辅助工具后就能保障账号密码的绝对安全。

4.9“寻宝天行”在服务器数据出现异常(包括程序Bug导致的数据异常)时,有权将该服务器的数据还原到一定时点,对此“寻宝天行”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合同成立

一经“寻宝天行”确认提交订单成功,用户之间即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并受“寻宝天行”交易规则和订单规则约束,该交易受《合同法》保护。本《用户协议》中包括但不限于《寄售协议》、《购买协议》在内的与交易相关的条款与订单一起构成买卖双方交易合同。

6.用户的权利

6.1用户可以根据本用户协议以及“寻宝天行”公布的服务规则等来接受“寻宝天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用户有权在接受“寻宝天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期间监督“寻宝天行”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按照“寻宝天行”所公布的标准向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也可以随时向“寻宝天行”提出与“寻宝天行”产品和服务有关意见和建议。

6.2用户有权根据本服务协议的规定以及“寻宝天行”发布的相关规则、声明,利用“寻宝天行”交易平台查询物品信息、发布交易信息、登录物品、购买物品、与其他用户订立物品买卖合同、参加“寻宝天行”的有关活动以及有权享受“寻宝天行”提供的其他的相关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6.2.1在线交易服务

用户可根据本服务协议以及“寻宝天行”发布的相关交易规则、声明等,在“寻宝天行”网站上发布查询物品信息、买卖虚拟物品、参加“寻宝天行”的有关活动等,以及有权享受“寻宝天行”提供的其他相关的信息服务。具体的交易规则详见“寻宝天行”《交易规则》。

用户了解并同意:“寻宝天行”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将收取一定的费用。“寻宝天行”的收费规则详见您使用“寻宝天行”服务时,“寻宝天行”上所列的收费说明。

用户了解并同意,您在进行物品买卖时,通常情况下其过程是不可逆转的,因您的个人原因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6.2.2在线支付

为方便用户在“寻宝天行”上的交易,“寻宝天行”为用户提供在线支付以及代收平台——寻宝支付。其中“寻宝支付”可为用户提供如下服务:

在线充值:用户利用“寻宝天行”提供的充值途径(如网上银行、快钱账户转账等)为用户的“寻宝支付”汇入一定金额的款项

在线收款:用户可以通过自己的“寻宝支付”收取其他“寻宝天行”用户向您支付的各类交易款项。

在线支付:您可以通过自己的“寻宝支付”向其他“寻宝天行”用户账户支付各类交易款项。您理解并同意,如非经法律程序或非由本协议或“寻宝天行”服务条款约定事项之出现,此等支付是不可逆转的,所以须谨慎支付。

提现:用户可以通过您的“寻宝支付”要求与“寻宝天行”合作的代收机构向您的银行账户支付您“寻宝支付”账户中全部或部分的款项。其中当您提出提现要求时,必须提供您的真实有效的国内银行账户信息,相应的款项“寻宝天行”将于一至五个工作日内汇入您指定的银行账户。用户理解并同意,您提供的银行不同,款项汇入的时间将存在差异。“寻宝天行”有权收取您一定金额的提现手续费。除本条约定外,“寻宝天行”不提供其他受领方式。

查询:用户可以通过“寻宝支付”实时查询您“寻宝天行”账户下账户余额与所有的交易记录。

款项专属:对您支付到“寻宝支付”并归于您“寻宝天行”账户的款项以及您通过“寻宝天行”账户收到的款项,“寻宝天行”将可能通过委托与“寻宝天行”合作的代收代付机构予以妥善保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不做任何其他非您指示的用户。“寻宝天行”无需就您通过“寻宝支付”流转以及保存的资金向您支付任何孳息。

用户了解并同意,您使用“寻宝天行”及其合作方提供的支付服务时,可能由于银行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支付服务无法提供。如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您相关交易后续处理方式或者导致交易取消的,“寻宝天行”及其所有者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用户了解并同意,“寻宝天行”所涉及的任何款项只以人民币结算,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汇兑业务。

“寻宝支付”具体的使用规则详见《寻宝支付使用规则》。

6.3如用户需在“寻宝天行”发布信息的或进行交易的,其信息内容或行为不得违反以下规定:

6.3.1其发布内容或交易行为不得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对用户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法院及仲裁机构的有效裁判、规章、行政许可、政府命令、禁令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的内容;

6.3.2不违反“寻宝天行”发布的相关规则、声明(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虚假或恶意交易、利用“寻宝天行”进行套现或变相套现);不发布虚假信息,不恶意抬高价格,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6.3.3不违反任何法律或善良风俗的内容;

6.3.4不得包含任何毁谤他人,性骚扰,种族歧视,或对未成年人有不良影响的内容;

6.3.5不得包含病毒、木马程序、定时炸弹等可能对寻宝天行或任何人的计算机系统造成伤害或影响其稳定性的内容。>

“寻宝天行”有权依照上传内容的严重性采取任何动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三方提出的权利主张屏蔽或删除用户上传的信息、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封停用户账户。用户违反前述约定导致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如给“寻宝天行”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向寻宝天行承担赔偿责任

6.4用户特此授权“寻宝天行”在全球范围内永久非独家的免费使用(含转授权)用户上传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文字、图片等),使“寻宝天行”有权(全部或部份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用户上传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他作品内。

6.5用户在“寻宝天行”进行网上交易过程中如与其他用户因交易产生纠纷,可以按“寻宝天行”的交易纠纷处理规则请求寻宝天行从中予以协调,“寻宝天行”审核后,有权通过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向纠纷双方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互相通知对方。用户如发现其他用户有违法或违反本服务协议的行为,可以向“寻宝天行”进行反映要求处理。如用户因网上交易与其他用户产生诉讼的,用户有权通过司法部门要求“寻宝天行”提供相关资料。

7.用户的义务

7.1用户需自行配备注册和使用“寻宝天行”产品和服务所需的各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以及网络资源,并自行负担上网所需的各项费用。

7.2“寻宝天行”向用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身属于经营行为,用户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收费规则由“寻宝天行”拟定并公示。

7.3用户有义务妥善保管使用寻宝通行证和“寻宝天行”各产品及服务的账号、密码及其他与寻宝通行证和“寻宝天行”各产品及服务有关的身份信息和证件。用户对登录后所持账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使用该账号的人即被视为用户本人,其做出的任何行为也将视为用户的行为,用户应当为此账号使用者的一切行为负责。

“寻宝天行”有权根据服务的重要性不同,制定不同的安全级别策略,并要求用户提供相应级别的身份验证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密码、超级身份验证码、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户籍证明等。当某项服务的申请者按“寻宝天行”既定的方式通过身份验证后,“寻宝天行”即可视其为该账号用户并依其申请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拥有该账号的用户自行承担。

7.4用户同意遵守“寻宝天行”网站和客服中心(FAQ)各项条款,用户应每周查看“寻宝天行”公布的各项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政策、纠纷处理流程等规范,该各项规范也是本合约的有效组成,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效力。

7.5用户在使用“寻宝天行”产品和接受寻宝天行服务的过程中,用户:

7.5.1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服务系统;

7.5.2不得对包括但不仅限于“寻宝天行”及提供的软件进行修改,还原工程 (Reverse Engineering),译码(Decompile),反向组译(Disassemble)、复制(copy)或散布(distribute) , 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本软件所使用的任何专有通讯协议、对动态随机存取内存(RAM)中资料进行修改或锁定;

7.5.3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影响寻宝天行的网络服务的非正常使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损害、攻击服务器或使服务器过度负荷等);

7.5.4不得通过第三方软件或在第三方软件的辅助下使用“寻宝天行”的产品或接受“寻宝天行”的服务;

7.5.5不得使用异常的方法登录游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非“寻宝天行”开发、授权或认可的第三方软件、系统登录);

7.5.6未经“寻宝天行”书面许可,不得使用寻宝天行任何知识产权,来创造或提供相同或类似的网络服务,;

7.5.7不得利用“寻宝天行”产品和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或可能干扰他人以正常方式使用“寻宝天行”所提供的产品和网络服务的行为;

7.5.8不得利用“寻宝天行”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欺诈性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7.5.9不得利用“寻宝天行”服务系统进行其他不利于“寻宝天行”的行为;

7.5.10不得使用从非由“寻宝天行”指定的渠道所获得的资料或信息;

7.5.11就“寻宝天行”及合作商业伙伴的服务、产品、业务咨询应采取“寻宝天行”指定的客户服务渠道和其他专门沟通渠道,不得在公众场合发布有关“寻宝天行”及其相关服务的负面宣传;

7.5.12不得利用“寻宝天行”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现实中获得盈利;

7.5.13不得利用“寻宝天行”的服务或产品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任何经寻宝天行合理判断为不妥当或者寻宝天行未认可的软件、文件及其他内容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7.6用户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账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寻宝天行”。用户同意,“寻宝天行”会在用户的电脑上设定或取用cookies。“寻宝天行”允许那些在其网页上发布广告的公司到用户电脑上设定或取用cookies,在用户登录时获取资料。“寻宝天行”使用cookies可为您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如果拒绝所有cookies,用户将不能使用需要登录的“寻宝天行”产品及服务内容。

7.7当用户账户涉嫌盗号、非法交易等非法和违规行为时,用户应配合“寻宝天行”的工作,据实回答管理人员提出的与使用“寻宝天行”产品相关的问题,以维护自己和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如用户于“寻宝天行”因“寻宝天行”产品和服务发生争议的,用户同意以“寻宝天行”后台数据作为双方责任判定的依据。

7.8鉴于“寻宝天行”为用户提供服务过程中,有时需要使用用户交易所涉游戏客户端软件,因此,用户须自行下载、安装游戏客户端软件于“寻宝天行”服务器上,用户在此确认,用户在下载、安装游戏客户端软件前已经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运营商相关游戏之用户协议,“寻宝天行”不负责游戏客户端软件的下载和安装。同时用户全权委托及授权“寻宝天行”代表用户本人使用游戏客户端软件提供相关交易服务。用户同时保证,如因下载、安装或使用游戏客户端软件导致“寻宝天行”被控侵权或被要求承担违约等其他法律责任,“寻宝天行”将有权删除用户下载及安装到“寻宝天行”服务器的游戏软件客户端,且对于因侵权或违约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由用户自身承担。

8.用户间纠纷解决

8.1存在下列情况,“寻宝天行”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保留或删除相关信息、撤销相关交易以及选择继续或停止对该用户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用户或其他第三方通知“寻宝天行”,认为某个具体用户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2)用户或其他第三方向“寻宝天行”告知交易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寻宝天行”以普通非专业交易者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明显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

用户在“寻宝天行”交易过程中如与其他用户因交易产生纠纷,请求“寻宝天行”从中予以调处,经“寻宝天行”审核后,“寻宝天行”有权通过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向纠纷双方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互相通知对方。

用户因在“寻宝天行”从事网上交易与其他用户产生诉讼的,用户通过司法部门或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寻宝天行提供相关资料,“寻宝天行”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寻宝天行”有权对用户的注册资料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资料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做出删除等处理。

当法院、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或“寻宝天行”为维护自身、第三方合法利益时,用户同意“寻宝天行”有权使用用户的注册信息、用户名等信息,对用户的注册账户及交易信息进行证据保全或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见证、提供证据材料等。

8.2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用户存在违法行为,或者“寻宝天行”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用户存在违法或违反服务协议行为的,“寻宝天行”有权选择下列一种或多种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1)中止或终止用户网上交易权限;

(2)封禁用户账户。

(3)在“寻宝天行”交易平台及所在网站上以网络发布形式公布用户的违法行为。

8.3对于用户在“寻宝天行”发布下列各类信息,“寻宝天行”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该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以恶意抬高物价为目的;

(2)“寻宝天行”有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

(3)“寻宝天行”有理由相信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

(4)“寻宝天行”有理由相信存在恶意竞价或其他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

(5)“寻宝天行”有理由相信该信息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寻宝天行”和其他用户合法利益的;

(6)其他可能损害“寻宝天行”、“寻宝天行”其他用户或公共利益信息。

9.取消账号和终止、中止(即有期限停止)服务

9.1用户有如下任何一种或多种行为的,“寻宝天行”有权随时取消该用户账号或终止或中止对该用户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封停该用户名下全部或部分账号和限制订单、禁止有关交易、冻结资金),并且有权随时取消或收回用户通过违规行为获取的任何利益:

(1)有违反本协议第7条的行为;

(2)滥用所享有的权利;

(3)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4)有违反“寻宝天行”发布的其他服务规则的行为或通过不正当手段使用“寻宝天行”服务的;

(5)有损“寻宝天行”及其权利人、关联企业或合作对象的权益和其他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6)有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违法信息)的行为;

(7)有违背社会善良风俗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8)有其他违反“寻宝天行”相关规定的行为;

(9)除上述情况外,用户在接受寻宝天行服务时实施了其他不正当行为的;

其中:若“寻宝天行”根据上述第(1)项和第(3)项情形做出中止对用户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的决定,则应告知用户中止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寻宝天行”应当及时恢复对用户的服务。但中止期间届满时,用户的违约状态仍然存在的,“寻宝天行”有权延长中止服务的期间。

9.2 “寻宝天行”通过内部的监测程序发现或经其他用户举报发现用户有可能从事第7.1条所列行为,则“寻宝天行”有权作出独立的判断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用户账号的登陆,限制用户在寻宝天行的交易,冻结用户在“寻宝天行”的资金,中止、终止对该用户名下部分或所有账号的服务,用户不得以此向“寻宝天行”主张任何权利。

9.3同一用户注册的账号中有一个账号或多个账号出现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寻宝天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中止、终止对该用户名下部分或所有账号的服务,或取消该用户名下部分或所有账号。

9.4在“寻宝天行”对用户提供收费服务之前,“寻宝天行”提供的是完全免费的服务。基于免费服务的成本限制,“寻宝天行”有权根据运营需要随时终止对该账户的服务。

9.5 若一个寻宝通行证账号连续360天未登录“寻宝天行”的,视为用户放弃该账号,“寻宝天行”服务系统可以不再保留该账号及与该账号有关的数据,用户不得以此向“寻宝天行”主张任何权利。

10.网络服务中断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即使未经通知,“寻宝天行”有权中断所提供的网络服务,并不需要向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10.1定期对有关的网站服务器及其他网络设备或所提供的产品和网络服务的相关官方网站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及施工;用户可以到“寻宝天行”官方网中查询停机维护时间;

10.2根据“寻宝天行”的判断,随时对有关的网站服务器及其他网络设备或所提供的产品和网络服务的相关官方网站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及施工;

10.3因“寻宝天行”、“寻宝天行”的合作方或电信网络系统软硬件设备的故障、失灵或人为操作的疏失

10.4他人侵入“寻宝天行”的网络,篡改、删改或伪造、编造网站数据,或实施了任何影响“寻宝天行”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

10.5不可抗力原因

10.6由于相关机构基于法律或法定程序的要求;

10.7其他基于法律或国家政策的规定。

11.终止网络服务

11.1“寻宝天行”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终止网络服务。

11.2终止网络服务指“寻宝天行”向全部的用户终止网络服务而非对个别用户进行的封号、禁止登陆、删除信息、锁定账户、冻结资金、强制离线等措施。

11.3之前用户交易行为的处理。因“寻宝天行”中断、终止对用户服务的,对于服务中断、终止之前用户交易行为依下列原则处理:

(1)服务中断、终止之前,用户已经上传至“寻宝天行”的物品尚未交易或尚未交易完成的,“寻宝天行”有权在中断、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此项物品的相关信息。

(2)服务中断、终止之前,用户已经就其他用户出售的具体物品作出要约,但交易尚未结束,“寻宝天行”有权在中断或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该用户的相关要约。

(3)服务中断、终止之前,用户已经与另一用户就具体交易达成一致,“寻宝天行”可以不删除该项交易,但“寻宝天行”有权在中断、终止服务的同时将用户被中断或终止服务的情况通知用户的交易对方。

12.涉税事项

12.1用户同意“寻宝天行”应税务主管机关要求提供其收集的用户信息,用户从事经营行为的应按照其所在地地税务主管机关要求办理相关登记及履行纳税义务,如果因用户未提供必要信息资料或未按照税务主管机关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导致其自身利益任何受损,“寻宝天行”概不承担责任。

12.2在“寻宝天行”网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用户,如未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或主管机关要求办理税务有关登记,则“寻宝天行”有权采取删除用户信息、禁止交易等限制性措施。

13.隐私保护

保护用户的隐私是寻宝天行的一项基本政策。“寻宝天行”重视对您的隐私的保护,一直并将继续努力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信息。适用于用户的隐私管理规则以“寻宝天行”公布的《寻宝隐私政策》为准,请您详细阅读该政策的内容。

14.违约责任

14.1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寻宝天行”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用户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寻宝天行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14.2用户同意补偿“寻宝天行”的母公司、子公司、关联企业、受雇人及一切相关人员,因用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用户协议所产生之一切损害及责任。

15.免责声明

15.1 鉴于本公司“寻宝天行”及所有者不参与“寻宝天行”用户之间的实际交易,用户如与一名或多名其他用户发生争议,用户应就上述争议产生的或在任何方面与上述争议有关的每一种类和性质的已知或未知、可疑或非可疑、披露或未披露的索赔、要求和损害免除本公司所有者(和本公司所有者的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人、关联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和雇员)的责任,具体免责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之规定:

(1)战争、事变、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等情况

(2)使用者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损害;

(3)因通信服务提供业者方面造成之通信障碍;

(4)游戏开发业者、游戏服务业者提供不良服务者或游戏开发运营者与游戏用户纠纷;

(5)用户身份之真实性、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之适当性、用户信用程度之可靠性;

(6)交易物品来源合法性、权利归属、真伪性、数量质量性能等各种事项之真实准确完整性;

(7)其他非“寻宝天行”所能控制或掌握之事项。

15.2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寻宝天行”不会对用户提供任何保证,不论是明示的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适用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无病毒以及无错误的任何默示保证和责任。

15.3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寻宝天行”并不担保“寻宝天行”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提供的服务不会被中断,并且对产品和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以及信息是否能准确,及时,顺利的传送均不作任何担保。

15.4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寻宝天行”不就因用户使用“寻宝天行”的产品和服务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寻宝天行”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任何意外的、非直接的、特殊的、或间接的损害或请求 (包括但不限于因人身伤害、因隐私泄漏、因未能履行包括诚信或合理谨慎在内的任何责任、因过失和因任何其他金钱上的损失或其他损失而造成的损害赔偿)承担任何责任。

15.5“寻宝天行”仅对本协议中列明的责任及范围负责,因政府行为、或法律法规或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新颁布、变更的法令、政策导致本公司不能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不视为“寻宝天行”违约。

16.法律管辖

16.1本产品和服务相关规范的解释及适用,以及用户因使用“寻宝天行”产品和服务而与“寻宝天行”之间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或其他类似法规)。如果本用户协议的任何内容与法律相抵触,应以法律规定为准,同时“寻宝天行”将重新解释或修改相关的条款,而本用户协议的其他部分将保持对用户的法律效力。

16.2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协议的签订或履行产生的争议、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以及因本协议下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争议,均应以北京寻宝天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17.送达和通知

本用户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常规的信件、手机短信、产品客户端消息推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7.1本协议由《寻宝天行用户协议》、《寻宝天行隐私政策》、《商品寄售协议》、《商品购买协议》及寻宝天行不时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组成,各项服务规则有约定,本协议条款未约定的,以各项规则约定为准。

17.2基于业务发展等原因,“寻宝天行”可能需要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在关联企业间进行转让或转让给第三方,届时“寻宝天行”将按照第17条约定的方式通知用户。

如用户对本协议、“寻宝天行”各项服务规则,或“寻宝天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存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寻宝天行”客服联系我们,客服联系方式为【010-57835883】。

17.3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17.4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约束力。

17.5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寻宝天行”享有对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权。

寻宝天行隐私政策

北京寻宝天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我们”或“寻宝天行”)尊重并保护寻宝天行的用户隐私,我们将按照本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收集、使用及共享用户(以下或称为“您”)的个人信息。“寻宝天行”是指支持北京寻宝天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旗下通过寻宝通行证账户登录的任何网站(包括但不限于xunbao178.com)或移动客户端软件,以及后续可能开通的其他网站及其他终端应用程序。前述网站及终端可单称或并称寻宝天行。本政策包含了我们收集、存储、保护、使用和共享您的个人信息的条款,我们建议您完整地阅读本政策,以帮助您了解维护自己隐私权的方式。 为了使您充分理解本政策的内容,本政策中与您的权益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我们已采用粗体字进行标注提示您注意。:当您同意使用我们的完美网站的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时,即表示您已同意我们按照本政策来合法使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可能收集的信息

我们提供服务时,可能会收集、储存和使用下列与您有关的信息。如果您不提供相关信息,可能无法注册成为我们的用户或无法享受我们提供的某些产品或服务,或者无法达到相关服务拟达到的效果。

1.您提供的信息:

您在注册账户或使用我们的服务时,向我们提供的相关个人信息,例如电话号码、身份证明、电子邮件等

您使用我们的特定服务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

如您使用的我们的服务需与用户的银行账户或其他支付工具的账户关联方能实现时,您向我们提供您的银行账户信息或其他支付工具的账户信息;

您通过我们的服务向其他方提供的共享信息,以及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所储存的信息。

2.其他方分享的您的信息:

其他方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所提供有关您的共享信息。

3.我们获取的您的信息:

您使用服务时我们可能收集如下信息:

3.1日志信息:指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系统可能通过cookies、游戏内嵌技术或其他方式自动采集的技术信息,例如您在寻宝天行内交互行为信息;

3.2设备或软件信息:例如您的终端设备(个人计算机、移动设备等)、网页浏览器或用于接入我们服务的相关程序所提供的配置信息、您的IP地址和终端设备所用的版本和设备识别码;

3.3在使用我们服务时搜索或浏览的信息,例如您使用的网页搜索词语、访问的社交媒体页面url地址,以及您在使用我们服务时浏览或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和内容详情

3.4您通过我们的服务分享的内容所包含的信息(元数据)。

3.5位置信息:指您开启设备定位功能并使用我们基于位置提供的相关服务时,收集的有关您位置的信息,包括:

3.5.1您通过具有定位功能的移动设备使用我们的服务时,通过GPS或WiFi等方式收集的您的地理位置信息;

3.5.2您或其他用户提供的包含您所处地理位置的实时信息,例如您提供的账户信息中包含的您所在地区信息,您或其他人上传的显示您当前或曾经所处地理位置的共享信息,您或其他人共享的照片包含的地理标记信息;

您可以通过关闭定位功能,停止对您的地理位置信息的收集。

3.6除上述信息外,寻宝天行还可能为了提供服务及改进服务质量的合理需要而收集用户的其他信息,包括用户与我们的客户服务团队联系时用户提供的相关信息,用户与寻宝天行及其关联企业互动时寻宝天行收集的相关信息。与此同时,为提高用户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的安全性,更准确地预防钓鱼网站欺诈和木马病毒,我们可能会通过了解一些用户的网络使用习惯、用户常用的软件信息等手段来判断用户账户的风险,并可能会记录一些我们认为有风险的URL。出于本协议之目的,“关联企业”系指现在或将来与本公司构成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关系的企业。

我们如何收集用户信息

1.各个游戏内嵌入的日志保存功能可能收集游戏用户的交互行为,并将该等信息储存为日志文本,并用于改善我们的游戏。

2.我们或我们的第三方合作伙伴,可能通过cookies等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并将该等信息储存为日志信息。

我们使用自己的cookies等自动采集技术收集您的信息,目的是为您提供更个性化的用户体验和服务,并用于以下用途:

2.1记住您的身份。例如:cookies有助于我们辨认您作为我们的注册用户的身份,或保存您向我们提供的有关您的喜好或其他信息;

2.2分析您使用我们服务的情况。例如,我们可利用cookies来了解您使用我们的服务进行什么活动,或哪些网页或服务最受您的欢迎;

2.3广告优化。Cookies等有助于我们根据您的信息,向您提供与您相关的广告而非进行普遍的广告投放。

我们为上述目的使用cookies等自动采集技术的同时,可能将通过cookies等收集的非个人身份信息,经统计加工后提供给广告商或其他合作伙伴,用于分析用户如何使用我们的服务,并用于广告服务。

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上可能会有广告商或其他合作方放置的cookies或其他信息自动采集工具,可能会收集与您相关的非个人身份信息,以用于分析用户如何使用该等服务、向您发送您可能感兴趣的广告,或用于评估广告服务的效果。这些第三方信息自动采集工具收集和使用该等信息,不受本政策约束,而是受相关使用者的隐私政策约束,我们不对第三方的信息采集行为承担责任。

我们如何保护和存储用户信息

为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努力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信息,使您的信息不会被泄漏、毁损或者丢失,包括但不限于SSL、信息加密存储、数据中心的访问控制、专用的网络通道及代理。我们对可能接触到您的信息的员工或外包人员也采取了严格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岗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权限控制,与他们签署保密协议,监控他们的操作情况等措施。

寻宝天行会按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信息,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我们将在任何时候尽力做到使您的信息不被泄漏、毁损或丢失。

我们如何使用用户信息

因收集您的信息是出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向您提供服务之目的,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我们会把您的信息用于下列用途:

1. 向您提供寻宝天行网站服务;

2. 改善我们的产品或服务;

3. 在我们提供服务时,用于身份验证、客户服务、安全防范、诈骗监测、存档和备份用途,确保我们向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

4. 为使您知晓自己使用寻宝天行服务的情况或了解寻宝天行的相关服务,向您发送服务状态的通知等信息;

5. 使我们更加了解您如何接入和使用我们的服务,从而针对性地回应您的个性化需求,例如语言设定、位置设定、个性化的帮助服务和指示;

6. 软件认证或管理软件升级;

7. 预防或禁止非法的活动;

8. 经您许可的其他用途。

我们如何共享个人信息

我们对您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但我们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将您的信息与第三方共享:

1.获得您的同意或授权(包括用户本人或用户监护人授权);

2.应用户监护人合法要求而提供用户个人身份信息;

3.我们以及我们的关联企业,可能将您的个人信息与我们的关联企业、合作伙伴及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承包商及代理分享(他们可能并非位于您所在的法域),用作下列用途:

3.1向您提供我们的服务

3.2实现“我们如何使用个人信息”部分所述目的

3.3理解、维护和改善我们的服务

4.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寻宝天行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5.为了向您提供第三方服务;

例如,您的支付信息会与相关银行进行核实,并由银行进行转账的操作。

6.为维护寻宝天行和其他寻宝天行用户的合法权益;

7.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权机关的要求。

随着我们业务的持续发展,我们以及我们的关联企业有可能进行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的交易,您的个人信息有可能作为此类交易的一部分而被转移。

用户如何更正或投诉个人信息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010-57835883】周一至周五( 9:00 – 18:00)联系我们。

本政策适用范围

除某些特定服务外,我们所有的服务均适用本政策。这些特定服务将适用特定的隐私政策。针对某些特定服务的特定隐私政策,将更具体地说明我们在该等服务中如何使用您的信息。该特定服务的隐私政策构成本政策的一部分。如相关特定服务的隐私政策与本政策有不一致之处,适用该特定服务的隐私政策。

本《隐私政策》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通过我们的服务而接入的第三方服务(包括任何第三方网站)收集的信息。本政策仅适用于我们所收集的信息,并不适用于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或第三方的信息使用规则,我们对任何第三方使用由您提供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2.通过在我们服务中进行广告服务的其他公司或机构所收集的信息。

本政策的变更

我们可能适时修订本政策的条款,该等修订构成本政策的一部分。如该等修订造成您在本政策下权利的实质减少,我们将在修订生效前通过在主页上显著位置提示或向您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在该种情况下,若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同意受经修订的本政策的约束。

商品寄售协议

如您要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网络游戏物品寄售服务,您需要同意并遵守以下内容:

1、您同意:

寻宝商城为只按现有状况提供虚拟物品在线交易第三方网络平台服务,本平台及其所有者非交易一方,也非交易任何一方之代理人或代表;同时,本平台及其所有者也未授权任何人代表或代理本平台及其所有者从事任何网络交易行为或做出任何承诺、保证或其他类似行为,除非有明确的书面授权;

鉴于互联网及网络交易的特殊性,本平台无法鉴别和判断相关交易各主体之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资质、信用等状况,也无法鉴别和判断虚拟交易或正在交易或已交易之虚拟物品来源、权属、真伪、性能、规格、质量、数量等权利属性、自然属性及其他各种状况,因此,交易各方在交易前应加以仔细辨明,并慎重考虑和评估交易可能产生的各项风险;

本平台不希望出现任何因虚拟物品交易而在用户之间及用户与游戏开发运营商之间产生纠纷,但并不保证不发生该类纠纷。对于因前述各类情形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将由交易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有关法律通过适当的方式直接加以解决,本平台及其所有者不参与其中;对于因此类交易而产生的各类纠纷之任何责任和后果,由交易各方承担,本平台及其所有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后果。

2、寄售,是指您将交易物品放置在自己游戏账号内,发布寄售信息时将账号密码输入寻宝商城发布系统,由寻宝商城在交易时登录您游戏账号发货给买家进行交易。

3、您在发布物品前须确认所要发布物品真实存在,并保证此物品的获得以及转移、转让不违反该网络游戏开发商及运营商之相关游戏规定,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策等规范性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和利益。如发现所售商品为非法所得,寻宝商城有权下架商品,停止服务,以及封禁您的寻宝商城账号。

4、您在使用寄售服务过程中发布所要寄售物品之时,须确认所发布信息与所要寄售物品之属性完全相符,并保证此物品在移交本网站之时,该属性未发生变化。寄售信息须与实际售卖的角色信息一致,否则寻宝天行官方有权取消交易。

5、您须确认此物品属性不会因游戏相关规则等非人为原因,而发生的属性变化。如该网络游戏营运规则中,此物品会因时间等原因而发生属性变化,则发布寄售信息时必须详细注明。

6、本网站有权验证您所发布之寄售信息与该物品真实属性是否相符,并有权无条件拒绝寄售某物品。

7、物品寄售于本网站之后,您不得再进行与该物品相关或间接相关之操作,如要取回物品或对该物品进行操作,须在本网站取消该物品寄售。

8、您与买家就您在寻宝商城平台已发布商品达成购买意向后,不得与买家在寻宝商城平台外进行交易;如在商品描述中公布联系方式(包含但不限于qq、旺旺、手机号码、支付宝、邮箱、微博、微信),寻宝商城有权删除商品发布信息。

9、您寄售于本网站之物品销售成功之后,即表示该物品之使用者及所有者已放弃该物品之使用权和/或所有权,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及方式索回该物品。

10、寄售商品信息描述不清,或实际物品与描述不符,甚或存在价格、性能、质量、功能、数量等方面的虚假宣传的,寻宝商城将有权利不提供相应服务,并要求您按照实际物品情况清晰、完整进行描述,否则将有权利删除相关信息并关闭您的寻宝商城账号。

11、所有寄售于本网站之游戏物品因游戏开发商或运营商之原因造成该物品属性变化或受到各类限制的,包括但不限于物品消失、账号封禁等情况,寻宝商城概不负责。

12、您有义务保护好自己的账号、密码,不得将账号及密码泄漏或提供给他人知悉,也不得将账号出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寻宝商城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寻宝商城管理人员、客服人员等)不会向您索要您的密码。如因用户自身过错或用户计算机感染病毒或木马,而导致账号或密码泄漏的,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寻宝商城对此不承担责任。

13、由于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特殊性,寻宝商城有权利因运营商原因而自主将商品下架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关停、运营商倒闭等情况。

14、游戏帐号交易涉及到您的交易帐号、密码、密保问题等信息会移交买家,如果交易成功后出现您恶意从运营商处收回帐号,或不履行寄售承诺,不配合买家修改绑定信息的,一旦查实寻宝商城将有权利采取仲裁形式退回买家款项。

15、您发布出售帐号信息后,需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商品在有买家下单并出现争议时,客服能及时联系您协商处理,如连续3天都无法联系上您,寻宝商城有权在任何情况下无条件取消此帐号交易。

16、您发布商品需谨慎定价,如发现您发布的价格与市场价严重偏离,寻宝商城有权在任何情况下无条件取消此类帐号的交易。寻宝商城将根据情况收取或调整服务费,服务费收取情况具体见交易界面提示。如您不接受服务费,请终止寄售。

17、以下内容为账号类交易须知:

所有帐号交易,在商品上架后因卖家自身原因被盗取或封存,寻宝商城概不负责。

所有帐号交易,若查明有一号多卖的,寻宝商城有权查封用户的寻宝商城帐号。

所有帐号交易,卖家在出售成功后利用游戏自身系统漏洞;利用研发方、发行发、渠道方政策或其他方式恶意找回帐号的,寻宝商城有权查封用户的寻宝商城帐号并将用户列入黑名单、锁定其银行帐号。

所有帐号交易,在与市场价格差额幅度过大时,寻宝商城有权直接取消交易。

由于帐号的特殊性,寻宝商城无法判定该帐号的来源及归属,由此类问题引发的交易纠纷,寻宝商城概不负责。

18、发布商品信息中不允许包含诽谤、漫骂、色情、暴力威胁等攻击性言语以及其它非商品信息的(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在商品标题或描述中私自公布联系方式、他人ID、聊天记录、交易纠纷、使用不文明语言等)。

19、您发布商品必须通过设置收款账户,并且必须确保所设置的收款账户已经通过实名认证,一旦发现您违反规定则寻宝商城有权终止寄售服务提供并查封您寻宝商城账号。

20、您同意,为提高交易安全、减少交易纠纷,寻宝商城特别设置了 “交易保护期”,交易保护期自买家下单并收到寻宝商城向其发送的您寄售商品开始、至其确认收到您承诺(解绑相关绑定信息)的服务时结束,如买家不主动确认收到您承诺的服务,则交易保护期自动设置为寻宝商城向其发送的您寄售商品开始开始之后的7*24小时。在交易保护期内,买家将可以依据寻宝商城有关规则对交易进行申诉,交易保护期及申诉处理规则详情请查阅帮助中心。买家购买你寄售物品或账号的费用先支付入寻宝商城官方账户,如在交易保护期内无纠纷发生,您可以申请提现,寻宝商城将该笔费用打入您设置的收款账户;如在前述期限内发生交易纠纷,则寻宝商城有权按照商城纠纷处理规则处理。

您理解,交易保护期内,寻宝商城申诉处理结果需验证是否属实后向您及买家反馈信息,等待验证期间,账号交易保护期按律延长,直至验证结束。

21、请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发布商品、进行交易,如寻宝商城发现您存在不当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或互联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大量注册帐号、利用程序漏洞进行商品发布和交易、破坏系统的稳定性影响其他用户等),寻宝商城有权取消相关交易、关闭您的交易账号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对您提供服务。

22、本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声明等各项规范平台运营及明确本平台和用户权利义务、责任的文件资料等均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以“规则”、“声明”字样表示的链接文字所指示的文件就专门的事项与本服务协议有不同规定的,在不违反本服务协议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优先适用其规定,且仅适用于该专门的事项。

23、对于使用移动端提现的用户,我们将收取提现金额的3%作为提现服务费。提现金额需为整数,单次提现最高10000元,最低2元,每天最多可提现5次。提现服务费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例:提现123元,收取服务费3.69元;提现服务费将从余额中扣除。

24、您认可寻宝商城有权对以上条款不时进行补充和修改的权利,在寻宝商城更新协议版本后如您继续接受寻宝商城提供的服务,视为您已接受更新后的协议。

25、绑定完美通行证且同时参与游戏内返利活动的老虎账号,交易成功后90天内不能通过寻宝进行再次交易。

商品购买协议

如您要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网络游戏物品购买服务,您需要同意并遵守以下内容:

1、您同意:

寻宝商城仅为按现有状况提供虚拟物品在线交易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服务,本平台及其所有者非交易一方,也非交易任何一方之代理人或代表;同时,本平台及其所有者也未授权任何人代表或代理本平台及其所有者从事任何网络交易行为或做出任何承诺、保证或其他类似行为,除非有明确的书面授权;

鉴于互联网及网络交易的特殊性,本平台无法鉴别和判断相关交易各主体之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资质、信用等状况,也无法鉴别和判断虚拟交易或正在交易或已交易之虚拟物品来源、权属、真伪、性能、规格、质量、数量等权利属性、自然属性及其他各种状况,因此,交易各方在交易前应加以仔细辨明,并慎重考虑和评估交易可能产生的各项风险;

本平台不希望出现任何因虚拟物品交易而在用户之间及用户与游戏开发运营商之间产生纠纷,但并不保证不发生该类纠纷。对于因前述各类情形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将由交易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有关法律通过适当的方式直接加以解决,本平台及其所有者不参与其中;对于因此类交易而产生的各类纠纷之任何责任和后果,由交易各方承担,本平台及其所有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后果。

2、寻宝商城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在游戏里向您索取寻宝商城帐号信息、变更角色名、交易地点、删除角色。

3、寻宝商城工作人员不会在游戏里再向您取回已售出物品,如果交易成功之后,您在游戏里将物品交易给任何人,寻宝商城概不负责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寻宝商城工作人员不会在游戏里向您索取任何游戏帐号和寻宝商城帐号的信息,如果您在游戏里泄露任何关于游戏帐号和寻宝商城帐号的信息,寻宝商城概不负责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寻宝商城仅为按现有状况提供虚拟物品在线交易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服务,用户所有交易成功之后的游戏商品或服务因游戏开发商或运营商之原因造成该商品或服务属性变化、商品或服务消失、封存等情况,寻宝商城概不负责。

6、由于虚拟交易的特殊性,购买商品或服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寻宝商城和您一样无法辨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请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中意的商品或服务。

7、寻宝商城不审核商品的市场价值,请您购买时再三确认是否要交易。若交易成功后,您对商品市场价值有异议,寻宝商城概不负责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您同意您的商品购买款项将首先进入到【寻宝商城】官方账户,一旦商品交易完成后【寻宝商城】将该商品款项转账到卖家设置的收款账户,如果交易失败则会回退您的款项。

9、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寻宝商城特别设置了 “交易保护期”,交易保护期自您收到寻宝交易给您发送的卖家商品信息开始、 至您确认收到卖家承诺(解绑相关绑定信息)的服务时结束,如您不主动确认收到卖家承诺的服务,则交易保护期自动设置为开始之后的7*24小时。 在交易保护期内,您将可以依据寻宝商城有关规则对交易进行申诉,交易保护期及申诉处理规则详情请查阅帮助中心。

在此寻宝商城向您明确,请您务必留意:

在交易保护期内,您有严格的物品验证义务,应当对所购买物品、账号等虚拟财产的使用限制、期效限制等(实名绑定与否、是否有有效期限制、其他权限设置是否影响买家自身使用等)进行详细、全面的验证,您如果对商品属性等内容存在疑问,请您暂时不要确认收货,务必在交易保护期内提起申诉;一旦您确认收货,资金已经打款给卖家,寻宝商城无法为您进行退货退款处理。

申诉期间,请不要对账号的属性进行改动,避免因为账号属性的更改造成申诉失败。

交易保护期内,寻宝商城申诉处理结果需验证是否属实后向您反馈信息,等待验证期间,账号保护期按律延长,直至验证结束。

您确认收到商品或服务后交易保护期即时结束(买家付款后,截图服务完成的7天后,系统将默认买家确认,直接发货)。

10、如卖家发布的商品,存在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网络游戏及虚拟货币相关政策以及游戏运营方的市场政策及规则约束的情况下,寻宝商城有权采取将商品下架、终止交易或取消交易等操作,如您已经支付货款且在交易保护期内,在采取前述操作后,寻宝商城会将您已经支付的货款退还。

11、请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交易,如寻宝商城发现您存在不当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或互联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大量注册帐号、利用程序漏洞进行商品发布和交易、破坏系统的稳定性影响其他用户等),寻宝商城有权取消相关交易、关闭您的交易账号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对您提供服务。

12、以下内容属于账号类商品交易须知:

所有帐号交易,买家在交易成功后虚报受到诈骗、盗窃或其他方式恶意仲裁的,寻宝商城有权查封用户的寻宝商城帐号并将用户列入黑名单、锁定其银行帐号。

所有帐号交易,在与市场价格差额幅度过大时,寻宝商城有权直接取消交易。

由于帐号的特殊性,寻宝商城无法判定该帐号的来源及归属,由此类问题引发的交易纠纷,寻宝商城概不负责。

由于帐号交易的特殊性,购买帐号存在一定的风险,寻宝商城会尽可能的引导您联系买家自主修改资料,若联系卖家没有回馈, 请在7天的交易保护期内及时联系寻宝商城进行仲裁申诉。您也可以选择VIP服务快速便捷地通过客服修改资料,但您知道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从根本上保证帐号不会被卖家通过各种手段找回,寻宝商城也无需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13、本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声明等各项规范平台运营及明确本平台和用户权利义务、责任的文件资料等均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以“规则”、“声明”字样表示的链接文字所指示的文件就专门的事项与本服务协议有不同规定的,在不违反本服务协议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优先适用其规定,且仅适用于该专门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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